为师生出具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6 14:56:37 点击数:
开具出国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材料:
持公证处领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表,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国内因工作、落户、结婚等事由须开具政审(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当事人持用人单位开具政审商调函(密封),到当事人所在学院(部、处)党委出具在校期间相关证明(经手人签字,加盖分党委公章后密封)后,持上述证明材料到保卫保密部(处)政保科办理。然后再到户口办借取本人户口页,持本人户口页到东升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