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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集体户口须知
借用集体户口须知
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教职工或学生,借用户口页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A. 教职工或学生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医疗证、校园卡、驾照、社保卡等均可),证件需暂存户口办,无需开具学院证明。
B. 因涉及个人隐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委托他人代借户口页的,必须出具委托书(手写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需持可暂存户口办的个人有效证件。
C. 学生结婚登记须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结婚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保卫处网站-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栏下载。
D. 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如需申办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请先到保卫处政保科审批。
户口办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