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6 14:52:50 点击数:
保卫保密部(处)治安科设有捡拾物品招领处,捡拾他人物品后应尽快送至保卫处并进行登记,工作人员会根据捡拾物品的信息寻找并联系失主;寻找不到失主的物品信息会登在保卫处网站进行招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