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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站、出站、退站户籍办理须知
博士后进站户口办理
博士后进站办理户口迁入需持原户口卡(京内)或户口迁移证(京外)、校人事处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信及博管会开具的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或准迁证,将以上所有材料交回保卫处户口办统一办理落户。
海淀分局服务大厅地址为: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4层
咨询电话:684663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博士后出站、退站户口办理
1、落户本校区级公共集体户:
博士后本人持人事处给户口办开具的博士后户口迁出介绍信,在户口办领取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后,参考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流程办理。
2、落户京内其他单位或京内房产:
博士后本人持人事处开具的博士后户口迁出介绍信,在户口办领取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后,到新单位或房产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3、落户京外单位或退站:
博士后出站落户至京外单位或退站的,需将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第二联交至户口办,由户口办到双泉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也可在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跨省通办(网上办理)。
注:出站、退站满两年但仍未办理户口迁出的博士后,派出所将按其原籍地址,强制迁出户口,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