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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口迁入流程

一、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条件

(一)经人事处批准的博士后出站入校工作及随迁家属、留学归国入校工作、京外调干/解决夫妻分居等,可持学校人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落户材料提交至保卫部(处)三楼户口办。

(二)具备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户口不得迁入海淀区区级公共集体户。

二、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材料

1落户批件(已装订好的,务必不要自行拆开!须在有效期前二十天内提交)。

(1)博士后出站入校工作:人社部专技司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留学归国入校工作:教育部落户介绍信、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3)京外调干/解决夫妻分居:人社部下发批件后,到人事处领取。

2.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居民户口:户口本原件。

户口页婚姻状况需注意:如有随迁家属,双方“婚姻状况”请按照实际情况做变更,务必在提交材料前更新婚姻状况。

3.落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原比例复印,边框清晰。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

4涉及随迁配偶、随迁子女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结婚的须把结婚证盖公章页和持证人照片页原比例复印在一张A4纸上;国外结婚的须提供驻外使馆认证的结婚证及翻译件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原件加盖翻译公司骑缝章,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涉及随迁子女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出生的须等比例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的须提供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翻译件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原件加盖翻译公司骑缝章,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若父母结婚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中孩子出生日期之间间隔少于9个月,请一并提交有效期内的《DNA亲子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查找:北京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中的“查询服务”(https://sfj.beijing.gov.cn/sfj/wsbs2/index.html)的“司法鉴定机构查询”和“司法鉴定人查”中查找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6随迁子女的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子女姓名)。

7.《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 (附件2-2,主调人签字)。

8.《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申请表》(附件2-6,主调人及随迁家属均需填写,本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处公章,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填写)。

9.《在职接收证明》(附件2-7,加盖人事处公章)。

10.《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房产核查申请表》(附件2-8,申请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信息均需填写。不能手写!若有已故亲属,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处写“已故”;若有外籍亲属,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处写“xx籍,护照号xxxxxx”)

请在以上材料备齐后,交至户口办,并将以下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0M!每个文件以“姓名+文件名”命名(例如:张三+介绍信、张三+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打包以“申请人姓名+落户材料”命名发送至户口办邮箱(hukouban@ustb.edu.cn,下同)。

(1)落户批件,每页分开扫描。注意:人社部批件无需扫描上传!

(2)《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附件2-2)

(3)教职工近半年《北京市个人保险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4)《集体户落户材料直系亲属模板》(附件1)发送EXCEL表格

注意:若无随迁人员,请填写申请人父母信息;如有随迁人员,请填写申请人及配偶父母信息。若有已故亲属,EXCEL表格无需填写已故亲属,但须发送附件2-8《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房产核查申请表》

初审提交后,请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京通”审核信息,当您收到短信:“您的落户申请已进入公安落户环节。请登录‘微信小程序-京通’按要求上传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89150202。” 由申请人及时上传补充材料进行公安复审。请在“微信小程序-京通” 查询搜索:“工作调动进京户口准迁手续办理” --> “户口迁移全程网办及跨省通办” --> “待办理”(上传内容须内容清晰、端正)。

复审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落户审批通过的短信,请进入“微信小程序-京通”,搜索“工作调动进京户口准迁手续办理” --> “户口迁移全程网办及跨省通办”-->查询个人信息,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均须将“已办结”页面截图发送至户口办邮箱截图示例如下:

 微信图片_20251010104053_105_38.jpg     


请申请人在将纸质材料交至户口办之前,务必自己留存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免影响后续补充上传材料。

三、区级公共集体户相关咨询

待纸质材料、进京落户审批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材料均通过审核后,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材料由户口办统一递交

一般落户时限为自公服中心线下接收落户材料起60日内完成,落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自行查询:京通-亮证-添加其他证照-北京市居民户口簿-查看原件-显示户口首页地址为“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即为落户成功。如需办理新身份证,落户成功后可在北京市任意派出所办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

落户完成后,如需借用户口页,详见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口借用流程:http://baowei.ustb.edu.cn/banshidating/banshiliucheng/2015-08-11/290.html

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人事科:62332009

户口办:62332380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89150202

海淀区公共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68940680


集体户落户材料直系亲属模板1 集体户落户材料直系亲属模板 .xlsx

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2-2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2.doc

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申请表2-6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6.doc

在职接收证明2-7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7.docx

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房产核查申请表2-8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8.docx

 

   因区公服附件时有更新,若附件下载地址无法打开,请进入微信公众号“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微服务-自助办-区级公共户-区级公共集体户服务问答指南中下载,以上所有附件模板请勿自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