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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6 09:18:21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毕业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展开,为确保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凡之前将户口卡借出的毕业生,请务必于2016年6月6日前归还,以免影响户口迁出。

2、自2016年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冻结,不再办理借出手续。

3、《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由毕业生本人提供,请事先确认户口迁移地址,此地址应为可以落户的地址,要具体到省、市、地、门牌号(例如: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号楼XXX房间)。

4、《户口迁移证》是办理落户的重要凭证,请各位毕业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并尽快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当地派出所或单位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5、学生毕业后,户口处于冻结状态,如果不及时办理迁移,会影响以后使用事宜,请同学们在毕业时尽快办理户籍迁出落户相关手续。

6、学校集体户口住址:海淀区北京科技大学学院路30号;户口登记机关:北京市公安局东升派出所。


北京科技大学处保卫保密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