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7年度校园机动车停车收费的通知
为了能够顺利地为教职工家属办理停车收费手续,确保正常的车辆通行秩序,安委会办公室于4月份进行集中办理,具体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星期日除外),每天8:00至20:00。
在此期间,凡初次办理车辆停放手续的,须在晚18:00时以后办理。
二、收费标准及管理规定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规定》(校发﹝2011﹞19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特别说明
1.按照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工作要求,学校职工办理前,需到所在二级单位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凭单位盖章的《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办理。
2.居住校外且校内无住房的正式职工,可申请在南门地下停车场停车,时间限于白天,车辆须于每日22:30前驶离;超时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取消办理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停车占地费。
3.租房户须到新居民服务中心(9栋108)开具证明。
《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可到保卫保密处安委会办公室领取,或在附件中下载。
保卫保密处安委会咨询电话:62332708
保卫保密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