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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度校园机动车停车收费的通知

作者:保卫保密处安委会 发布时间:2017-04-05 09:53:35 点击数:

为了能够顺利地为教职工家属办理停车收费手续,确保正常的车辆通行秩序,安委会办公室于4月份进行集中办理,具体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星期日除外),每天8:00至20:00。

在此期间,凡初次办理车辆停放手续的,须在晚18:00时以后办理。

二、收费标准及管理规定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规定》(校发﹝2011﹞19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特别说明

1.按照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工作要求,学校职工办理前,需到所在二级单位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凭单位盖章的《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办理。

2.居住校外且校内无住房的正式职工,可申请在南门地下停车场停车,时间限于白天,车辆须于每日22:30前驶离;超时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取消办理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停车占地费。

3.租房户须到新居民服务中心(9栋108)开具证明。

《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可到保卫保密处安委会办公室领取,或在附件中下载。

保卫保密处安委会咨询电话:62332708

保卫保密处

2017年3月28日

驾驶员安全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