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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关于毕业学生集体户口在学校保留超过两年处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口在学校保留超过两年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保卫保密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教务处、档案馆等相关部门协调核查,现对毕业超过两年和已退学的学生滞留户口开展外迁工作。
毕业、退学学生名单见附表,请各学院与名单中学生逐一取得联系,并登记好外迁地址,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保卫保密处户口办。因各种原因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的,保卫保密处将按照上级机关要求,按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地址办理外迁。请师生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保卫保密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