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户海淀区区级公共集体户:

博士后本人持人事处给户口办开具的博士后户口迁出介绍信,在户口办领取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后,参考“北京科技大学保卫部(处)网站首页-安全服务-户口业务-教职工及家属集体户-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口迁入流程”办理。

2、落户京内其他单位或京内房产:

落户其他单位的:将博士后户口页、人事处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出站介绍信交至新单位办理。

落户京内房产的:将博士后户口页、人事处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出站介绍信、房产证、身份证等其他证件,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电话89150202)办理。

3、落户京外单位或退站:

博士后出站落户至京外单位或退站的,需将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第二联交至户口办,由户口办到双泉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也可在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跨省通办(网上办理)。

注:出站、退站满两年但仍未主动办理户口迁出的博士后,双泉堡派出所将按其原籍地址迁出户口,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