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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口迁入流程
一、教职工落区级公共集体户须知
(一)经人事处批准的博士后出站入校工作及随迁家属、留学归国入校工作、京外调干/解决夫妻分居等,可持学校人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落户材料提交至保卫部(处)户口办。
(二)具备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户口不得迁入海淀区区级公共集体户。
二、区级公共集体户的落户材料
教职工本人前来保卫部(处)三楼户口办递交以下落户材料:
1.落户批件(已装订好的,务必不要自行拆开!须在有效期前二十天内提交)。
(1)博士后出站入校工作:人社部专技司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留学归国入校工作:教育部落户介绍信、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3)京外调干/解决夫妻分居:人社部下发批件后,到人事处领取。
2.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京内)或者户口本原件(京外)。
3.“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为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原为本校集体户的由户口办提供)。
4.落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原比例复印,边框清晰。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
5.《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本原件上婚姻状况需注意:如有随迁家属,“婚姻状况”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做变更,随迁家属也需要变更婚姻状况,请在户口迁出前更改最新的婚姻状态后再提交材料。
6.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随迁配偶、随迁子女的须提供,国内结婚的须把结婚证盖公章页和持证人照片页原比例复印在一张A4纸上;国外结婚的须提供驻外使馆认证的结婚证及翻译件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原件加盖翻译公司骑缝章,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随迁子女的须提供,国内出生的须等比例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的须提供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翻译件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原件加盖翻译公司骑缝章,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若父母结婚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中孩子出生日期之间间隔少于9个月,请一并提交有效期内的《DNA亲子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查找:北京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中的“查询服务”(https://sfj.beijing.gov.cn/sfj/wsbs2/index.html)的“司法鉴定机构查询”和“司法鉴定人查”中查找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8.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涉及随迁子女的须提供,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子女姓名)。
9.《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 (附件2-2,主调人签字)。
10.《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申请表》(附件2-6,主调人及随迁家属均需填写,本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处公章,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填写)。
11.《在职接收证明》(附件2-7,加盖人事处公章)。
12.《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房产核查申请表》(附件2-8,申请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信息均需填写。不能手写!若有已故亲属,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处写“已故”)。
请在以上材料备齐后,交至户口办,并将落户批件(每页分开扫描)、《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教职工近半年《北京市个人保险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分别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0M!!!每个文件以“姓名+文件名”命名(例如:张三+介绍信、张三+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打包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户口办邮箱(hukouban@ustb.edu.cn,下同),由户口办上传至进京落户审批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区公服初审。
初审提交后,请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京通”审核信息,当您收到短信:“您的落户申请已进入公安落户环节。请登录‘微信小程序-京通’按要求上传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89150202。” 由教职工个人及时上传补充材料进行公安复审。请在“微信小程序-京通” 查询搜索:“工作调动进京户口准迁手续办理” --> “户口迁移全程网办及跨省通办” --> “待办理”(上传内容须内容清晰、端正)。
复审通过后,教职工会收到落户审批通过的短信,请进入“微信小程序-京通”,搜索“工作调动进京户口准迁手续办理” --> “户口迁移全程网办及跨省通办”-->查询个人信息,将“已办结”页面截图发送至户口办邮箱,若有随迁人员,请将“已办结”页面截图一并发送。截图示例如下:

请教职工在将纸质材料交至户口办之前,务必自己留存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免影响后续补充上传材料。
三、区级公共集体户相关咨询
待纸质材料、进京落户审批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材料均通过审核后,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材料由户口办统一递交。相关单位咨询电话为:人事处62332009,户口办62332380,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89150202,海淀区公共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68940680。
一般落户时限为自公服中心线下接收落户材料起60日内完成,落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自行查询:京通-亮证-添加其他证照-北京市居民户口簿-查看原件-显示户口首页地址为“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即为落户成功。如需办理新身份证,落户成功后可在北京市任意派出所办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
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2-2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2.doc
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申请表2-6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6.doc
在职接收证明2-7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7.docx
区级公共集体户落户房产核查申请表2-8 下载地址:https://gf.zwdn.com:8083/userfiles/downloadFiles/jthwfattatch2-8.docx
因区公服附件时有更新,若附件下载地址无法打开,请进入微信公众号“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微服务-自助办-区级公共户-区级公共集体户服务问答指南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