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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子女户口业务
情况一:在京无房且户口在“海淀区学院路30号”的,将以下所有材料交至户口办集中办理。
1、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婚况请按最新状态变更,将本人页与变更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比例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将发证机关页与本人页等比例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单(一胎、二胎均需要)。
5、学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盖人事处、户口办公章)。
6、根据公安部门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儿报出生需由户口办报双泉堡派出所查房产,新生儿父母双方、新生儿祖父母双方、新生儿外祖父母双方在京无房产且为集体户口才可办理落户。填写《集体户新生儿落户查房申请表》,详见附件1。
7、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还需提供国外出生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出生证翻译件(有资质的翻译公司附资质证明且加盖骑缝章)、新生儿护照或旅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入境签章页则必须复印),以及随婴儿同时入境的监护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如有入境签章页则必须复印)。
8、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的要在公安部门指定的亲子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申请材料由户口办提交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入户。
情况二:在京无房且户口在“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的,将以下所有材料自行提交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由区公服集中办理。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单。
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配偶外地户口本或本市其他人才机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填写《区级公共集体户新生儿落户房产核查申请表》(内含《新生儿登记卡》),上半联交与申请人,详见附件2。
5、人事处开具的《单位同意新生儿落户介绍信》(盖人事处公章)。
6、区公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内含派出所需要的新生儿落户申请空表)。
7、区公服提供户口卡首页和本人页(首页写清:新生儿XXX随X落户),请新生儿父母提前下载《区公服户口借用介绍信》(详见附件3)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随身携带。
注:按照法定入户、随父随母自愿原则,满足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北京市集体户口(新老户皆可)。或一方北京市集体户户口另方为非北京户口人员,经核实在京内无合法房产后,可以申请在区级公共集体户内申请新生儿落户(存量集体户内人员新生儿业务按原有政策流程执行)。区公服地址:海淀区上地东路与上地三街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咨询电话:010-68940680。
情况三:补报往年出生、未成年子女进京投靠父母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请咨询户口办,电话:62332380。